关于《咸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成本分担机制,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制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经前期成本调查监审并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我局拟定了《咸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路中段咸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邮编:712000)。来信请注明“《咸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5798609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
咸阳市教育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