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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咸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6/06/05 1.8w 阅读 414 点赞

咸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时间: 2026-06-05 15:43:13
来源: 咸阳市教育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定》等法规政策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全面识别决策实施的各项风险,现将咸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决策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一)事项名称:咸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

评估主体:咸阳市教育局

决策事项相关内容

1.咸阳市公办幼儿园基本情况

近年来,咸阳市先后实施了“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十四五”咸阳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全市学前教育取得了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主、公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的格局。乡镇中心幼儿园覆盖率达100%,基本构建起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公办幼儿园357所,在园幼儿5.68万人,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26所、市级示范幼儿园(一类)113所、市级示范幼儿园(二类)121所、其他类幼儿园97所。现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是2015年制定,省级示范幼儿园240元/人·月;市级示范幼儿园(一类)170元/人·月;市级示范幼儿园(二类)140元/人·月;其他类幼儿园90元/人·月。

2.成本调查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咸阳市发改委前期经过调查,核定四类公办幼儿园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分别为:省级示范园16239.25元/人·年,市级示范园(一类)12897.63元/人·年,市级示范园(二类)17009.76元/人·年,其他类幼儿园14429.45元/人·年。

3.调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本次价格调整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咸阳市教育局、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咸阳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科学制定。

4.收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

(1)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建立公办园保教费动态调整及成本分担机制的政策要求;(2)公办园收费标准调整是公办园良性发展的必要保障;(3)公办园收费标准过低导致供需矛盾突出;(4)保教费收费标准和生均教育成本增长不匹配。

5.调整原则

本次收费标准调整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明确教育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坚持政府兜底保障原则。

6.调整方案

按照学前教育培养成本政府与社会合理分担,坚持“政府为主、优质优价、家庭合理分担”原则,依据本次成本调查报告结论,分别按照财政负担不低于70%、家庭负担不高于30%,财政负担不低于65%、家庭负担不高于35%和财政负担不低于72%、家庭负担不高于28%的原则,结合西安咸阳教育一体化发展总体要求,考虑群众承受力等影响因素,参照西安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拟定收费标准如下:

咸阳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拟定建议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月

""整方案


幼儿园类别

成本监审结论(元/生·年)

家庭负担

不高于28%

财政负担

不低于72%

省级示范园

16239

500

1304

一类园

12897

400

1033

二类园

17009*

320

827

其他类园

14429*

255

662

说明:每年按照9个月测算(寒假1个月、暑假2个月)。

适用范围:保教费收费标准适用于咸阳市内公办幼儿园,此标准为保教费基准收费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提出各县市区保教费收费标准,上浮最大幅度不得超过基准收费标准的10%(按最大上浮标准测算,除其他类园外,其余三类园最高收费均明显低于西安市现行标准)。各县市区在拟定上浮方案时,须同步提交当地公办幼儿园成本补充调查数据或上浮理由说明,报辖区政府审定后,报送市发改、教育、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执行时间:本次调整的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拟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对2026年秋季及以后新入园幼儿执行新标准,2026年秋季之前已入园的幼儿执行老标准,大班幼儿按现行标准免收保教费。具体执行中分两步实施:第一步,2026年上调54%;第二步,2027年及以后,上调至提标标准,即2026年秋季上调至省级示范园370元/生·月,一类园285元/生·月,二类园230元/生·月,其他类幼儿园175元/生·月;2027年春季调整到位。

7.影响分析

政策若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将对园中、大班幼儿家庭没有影响,对2026年秋季新入园小班幼儿家庭影响有限,调整后收费标准在全国70个同级别城市中仍处于中下水平。

8.配套措施

建立保教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困难群体优惠政策、规范公办园收费行为、切实保障财政投入稳步增长。

如需了解拟定方案详细内容,请登录咸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查询,具体网址:https://jyj.xianyang.gov.cn/hdjl/dczj/202605/t20260509_2084172.html。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全面分析,征询相关利益群体和公众意见,查找风险点、影响程度,提出社会稳定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及时限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本决策实施影响的公众及相关利益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该决策了解情况;(2)对实施该决策持何种态度;(3)该决策实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4)该决策实施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5)该决策实施对利益群体的主要影响;(6)对该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4.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限: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8日。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路中段咸阳市教育局(邮编:712000)

联系电话:029-33328129

电子邮箱:157986096@qq.com



咸阳市教育局

2026年6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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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