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宏文带领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深入永寿县、泾阳县,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方式,从政策支持、融资促进、权益保护等方面全面了解我市“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责任,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标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工作统筹,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环境,破解突出问题,以更优服务为中小企业“松绑减负”,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实现量质齐升,为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