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陕气专办发〔2023〕98号)有关规定,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初审后,拟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2024—2025年秋冬季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5家、保障类工程27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将组织逐一核实,举报属实的,不属保障类企业或工程的,将移出保障类名单,一年内不予评级。
举报电话:029-32036325
附件1:咸阳市拟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名单(5家).docx
附件2:咸阳市拟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工程名单(27个).docx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 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