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结果,按照《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知发〔2023〕4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旬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巨育新等6名同志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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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doc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