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咸阳市下辖2区2市9县,总面积10196平方公里,2022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为2817.55亿元,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21.30万人,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大智慧城市。
咸阳市现有中小学幼儿园1697所,在校学生(幼儿)67.9万人,教职工6.38万人。其中幼儿园805所,教职工1.75万人,在园幼儿12.8万人;小学595所,教职工1.79万人,在校学生30.5万人;初级中学222所,教职工1.59万人,在校学生13.89万人;普通高中41所,教职工9965人,在校学生7.72万人;中职学校22所,教职工2202人,在校学生2.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2所,教职工321人,在校学生1985人。
二、评价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一)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跟进中省市教育决策部署,结合咸阳实际,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围绕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奋力推动咸阳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教育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学生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协调有序发展,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支持职业教育创新融合发展,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办好特殊教育,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
(四)切实扛起政府保障教育职责。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教育经费投入各项政策,推进教育项目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强化教育督导,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
1.全面加强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县级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和指导。2022年,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教育重点工作10次,研究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双减”、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教育项目建设、校园疫情防控、高考综合改革等重要事项。健全市、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教育一线调研、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专题调研指导教育工作20余次,扎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任务清单》,完善市委教育工委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开展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2次。召开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印发《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展专题培训,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开展教材教辅、学生读物、宗教邪教等专项排查10余次,切实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2.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地见效,印发《咸阳市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任务清单》和2个配套文件,19条举措推进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化和运行机制化。举办2期校园长政治力和业务力“双提升”集中培训班,226名学员参训。启动中小学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双创行动”,对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考核,142名党员干部“双报到·为民行”,评选“五好”奋进支部42个。实施清廉学校建设,印发“阳光两考”、招生入学等规定要求14份,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和制度防线。将“把方向ㆍ议措施ㆍ提质量”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贯穿始终,对违规有偿补课、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零容忍,先后受理群众举报175件,处理违规教师11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3.全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市为契机,印发试点方案和任务清单,细化12项试点任务和39条工作举措,明确19个责任主体和61个试点项目,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教师学生各主体全覆盖。开展思政课教师“三百”提升和“大练兵”活动,表彰省级教学标兵、骨干26名,市级100名。印发《关于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考成绩排名”的通知》,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错误倾向。
4.切实筑牢校园安全稳定防线。召开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两考”安全工作、春秋季开学校园安全会、疫情防控等专题会议,及时研判校园安全形势,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建成市级校园安防平台指挥中心,校园安防建设二年行动顺利收官,实现视频监控3个汇聚、校园安防“4个100%”全覆盖,新增专职安保人员392名。用足“13530”安全教育提醒制度、校内班级安全员和校外班级信息员制度、兴平无人机巡河经验,全市无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全年累计组织开展主题演练活动1127场次,参与师生43.8万余人。列支500万支持平安校园创建,创建市级20所,推荐省级12所。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6所。
5.强化管理推动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制定各学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公民同招、网上报名、高中同城招生属地招生”等政策,重拳治理掐尖招生、抢跑招生等违规现象。2022年,全市公办省示范高中和民办高中跨县区招生较2020年压减76%,超出省定50%任务。召开高考综合改革部署会、推进会,印发基础保障条件、选课走班管理、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等3份文件,推进新高考改革落地见效。制定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咸阳市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聘任第三届市政府兼职督学124名和督评专家82名,列支60万元督导经费,顺利完成督导改革各项任务。规范民办教育,全市59所民办义务段学校,保留24所,市域民办校在校生占比由7.6%压减至4.04%,达到不超过5%的指标要求。
6.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常态化组织校园运动会、科技艺术节、经典诵读、研学旅行。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阳光心灵ㆍ与你同行”心理健康大展演活动。出台《咸阳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与体育工作任务清单》,举办第七届全市校园足球联赛,创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5处,研学旅行实践基地7家。天王学校成功创建“全国垃圾分类示范校”。
7.加大投入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出台《咸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5年)》《咸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化调整学校布局,均衡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2022年投资12.09亿元实施238所学校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23.4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13.8万平方米,购置图书、设备11.71万册(件),增加各学段学位1.7万个。
8.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制定《“十四五”咸阳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稳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覆盖面,2022年全市完成投资8320万元,新建改扩建33所幼儿园,新增学位4770个。完成89所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任务,全市不存在无证园。2022年,认定市级示范园18所,民办普惠园6所。全市学前毛入园率98.6%,普惠园覆盖率94.29%,公办园占比50.9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1.01%。
9.对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投资3.84亿元,完成120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和47所“两类学校”建设任务,新增学位4035个。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先行创建县对标整改提升,列支教育创建专项资金460万元鼓励首批创建县。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校达标126所,累计达标率29.6%,超出省定25%任务,旬邑县、长武县、淳化县实现全域达标。制定《咸阳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100%,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8%。
10.努力构建职教融合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全年投入1380.2万元,成立咸阳产教融合战略联盟,建成产教融合共享信息平台,命名3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创建2所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印发《咸阳市中职学校办学行为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市21所中职学校全覆盖核查,对整改情况“回头看”,规范办学行为。
11.切实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组织“五个一”(讲一节精品课、写一份读书感悟、设计一个单元作业、做一次安全提醒、设计一次家访)专业能力提升行动,人人参与,逐项过关。全年培养省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351人,建成市级名师工作室86个。列支师资培训专项资金500万元,实施新高考、校园安全、教育信息化2.0等8大类培训25500余人次,实现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全覆盖。用好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向主城区学校调剂编制193个。加大教师补充力度,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335名、优选公费师范生34名,招聘特岗教师345名,“优师计划”培养40名,有效缓解结构性矛盾。积极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根据学校偏远程度制定补贴标准,分档实施,共2.4万教师受益。
12.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出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和“百日提升”行动方案,持续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全年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8.98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9942.42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84609人次,发放资助资金4078.05万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7621人,办理贷款金额1.74亿元。
13.推进教育信息化共享优质资源。成立市级教育信息化中心,制定《咸阳市智慧教育示范县市区及智慧校园示范校管理办法》,列支400万元支持信息化建设,创建省、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2个,智慧校园示范校32所,培育校5所,机器人示范校6所。开展西咸一体化中小学智慧校园校(园)长培训,300余人次交流互动。免费共享泰州市、西安市线上优质课程,26所学校与西安名校跨区域结对帮扶,39名骨干教师与西安名师结对跟岗。
(二)2023年教育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多措并举巩固“双减”工作治理成效。坚持“校内提质、校外压减”,召开全市提质增效现场推进会,开展优秀课堂案例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作业设计研究及展示交流等活动,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方式,学生参与率96%,促进学生校内学足学好。开辟“双减”政策专栏、“双减”课堂、家长学校,下发“双减”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通报12期。我市“双减”成效入选全国新时代十年基础教育改革创新案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五限五抓五防”体系,开展“监管护苗”专项行动,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94%。《咸阳市施良策、治乱象、出重拳、减负担,实抓真抓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被教育部评为优秀案例。
2.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赴域外专题调研管理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经验,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提供机制保障。编制部门核定全市教职工编制,人社、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和动态管理。目前,全市交流轮岗校长教师1771人,占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12.65%。其中从城镇交流到农村277人,交流骨干教师766人,交流校长147人,有效缓解薄弱地区薄弱学科短期内师资短缺问题。
3.全力保障102重大工程推进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将100个项目纳入102项重大工程中。计划总投资45.76亿元,实施建筑面积94.01万平方米,建成后增加各学段学位4.77万个。先后召开现场推进会、视频推进会6次,下发进度通报8次,加快项目实施。目前,已完工投用50个,正在建设50个,累计完成投资20.42亿元。其中秦都区马泉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新建彩虹第三学校项目、魏家泉学校改扩建项目今年9月投入使用,新增学位8400个。
4.认真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五部门联合印发《咸阳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准备、建设、验收三阶段,分步推进实施。7所学校“双达标”通过省级复核。
5.“两项创建”取得突破性进展。长武县、旬邑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通过省上评估,长武县、武功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通过省上评估。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教育资源配置还不够均衡。随着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政策的落实,学前段、义务段适龄人口不断向城区流动,城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就学压力越来越大,公办园数量不足,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不足,入学矛盾更加凸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任务更加艰巨。二是教师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部分学校师生比达不到创建标准要求,县域内师资配置不够均衡,心理健康、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存在区域性和结构性短缺。三是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水平还需提升。隐形变异类违规培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全流程监管落实还不够全面。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进整改:一是加大教育资源供给。继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加快主城区公办园建设,鼓励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城区中小学建设,缓解城区学位接纳压力,加大对城区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二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保障基础教育的财政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和“三个增长”要求,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满足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发展的经费需求。健全教师定期补充和多渠道进入机制,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三是扎实推进“两项创建”。督促创建县区对照国家标准,增源、挖潜、扩容,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完善设施设备,确保如期完成规划任务。四是持续巩固“双减”成果。持续加大隐形变异类违规培训行为治理,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作用,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维护和保障家长和学生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