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2023〕4号)有关规定,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初审后,拟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2023-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22家、保障类工程69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将组织逐一核实,举报属实的,不属保障类企业或工程的,将移出保障类名单,一年内不予评级。
举报电话:029-32036311
附件1:咸阳市拟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名单(22个).doc
附件2:咸阳市拟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工程名单(69个).doc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