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我市2022-2023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第二批拟申报保障类企业和工程名单的公示

2022/12/08 1.1w 阅读 352 点赞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要求,以及《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认定办法(试行)》(陕重污染天气办〔2021〕10号)有关规定,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初审后,拟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2022-2023年秋冬季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1家、保障类工程24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将组织逐一核实,举报属实的,不属保障类企业或工程的,将移出保障类名单,一年内不予评级。

    市级监督电话:029-32036338

附件:1.咸阳市拟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名单(1家)

          2.咸阳市拟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工程名单(24个)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