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咸阳市市区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咸阳市城镇廉租住房第四十八批人员名单(10户)与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第二十五批人员名单(662户)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附: 1.咸阳市城镇廉租住房第四十八批人员名单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