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通告 | 咸阳严厉打击隐瞒真相造成疫情扩散违法犯罪

2020/02/09 2.7k 阅读 59 点赞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防控任务非常艰巨。近期,我市仍然有个别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在明知自己可能被感染的情况下,有的故意隐瞒病史或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和医学观察;有的进入公共场所,与他人接触;有的害怕传染家人,在外流动,造成疫情扩散,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风险和危害。

为了进一步防止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蔓延和扩散,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通告,咸阳市范围内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的人员,要本着对个人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必须第一时间按照规定向当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登记报备,严格遵守居家隔离措施,不得外出、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与他人亲密接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必须立即报告市县疾控中心。赴医疗机构就诊必须戴口罩,并向医护人员如实说明情况,不得隐瞒。

以上人员凡违反本通告要求,造成密切接触者感染或疫情蔓延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一律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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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