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阳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09]155号)、《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咸阳市租赁型保障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暂行办法》(咸政建发[2015]23号)、《关于租赁型保障房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咸政建住保发[2018]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以下2086户不符合租赁型保障房准入标准取消保障资格人员予以公示。
附: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依据《咸阳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09]155号)、《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咸阳市租赁型保障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暂行办法》(咸政建发[2015]23号)、《关于租赁型保障房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咸政建住保发[2018]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以下2086户不符合租赁型保障房准入标准取消保障资格人员予以公示。
附: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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