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咸政建发[2014]34号)文件精神,对租赁型保障房进行年度复审,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公租房
1.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各一张;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单位开具收入证明,无工作者开具无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及无收入证明表格在咸阳市政府网下载)
3.子女出生证明、残疾证(1-3级)、丧偶需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张。
廉租房
1.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各一张;
2.低收入家庭需提供收入证明或无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及无收入证明表格在咸阳市政府网下载),低保家庭需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近三个月领取保障金的银行流水单(留复印件1份);
3.子女出生证明、残疾证(1-3级)、丧偶需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张。
附:
表一 无收入证明
表二 工作及收入证明
咸阳市租赁型保障房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