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省上对咸阳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咸政教督办函〔20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科学评价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陕政教督办函〔2022〕17号)要求,省上拟开展对我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和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 6月27日。调查方式为网络问卷。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为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基础教育学段学生(不包括中职,下同)、在校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士。问卷内容根据调查对象不同各有侧重。每份问卷分为基本信息和选择题两部分。
三、调查的具体实施
1.问卷以二维码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放。请各县市区将下方二维码放在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的醒目位置,并配以说明,被调查者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选择相应身份后进行填答。

2.问卷回收。被调查者选择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四、相关要求
1.尽快发布公告。请各县市区于6月17日前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调查问卷二维码,公告内容保留到6月27日。各县市区要将发布截图于6月22日12:00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让更多公众参与调查,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发展。
3.坚持实事求是。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防止虚假填报,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系人:杨柳 电话:33328262
咸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