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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咸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公布

2021/02/01 9.1k 阅读 229 点赞

咸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公布

时间: 2021-02-01 16:41:40
来源: 咸阳市教育局

为针对性解决当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存在“普惠不优质、优质不普惠”及“被普惠”等突出问题,鼓励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近日,咸阳市教育局、发改委和财政局联合出台《咸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扶持政策、幼儿园职责及监督管理要求。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设置必须符合辖区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经县市区审批部门批准设立,并取得办学许可证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证照,办园在两年以上,且每年年检合格。达到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办园条件,同时要足额配备有任职资格条件的幼儿教师及相关岗位资质的工作人员,无违规办园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办法》明确,原则上县城以上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每月不得超出1300元。农村(含镇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取标准每月不得超出同层次公办园的三倍。

《办法》提出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同层次公办园享受相同的扶持政策。设置普惠性幼儿园质量提升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享受职称评定、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师培训等评优树模相关政策。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导和监管。建立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体系。加强党建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建立“黑名单”公开制度,加大对违规办园行为的查处力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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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