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咸阳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0/09/04 1.3w 阅读 467 点赞

咸阳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 2020-09-04 16:50:31
来源: 咸阳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依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陕西省2020年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的通告》(陕发改物价〔2020〕1220号)精神,现将今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防疫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国家和省市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押金、保证金以及不执行退费规定等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附件:1.咸阳市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一览表http://jyj.xianyang.gov.cn/wcm.files/upload/CMSjyj/202009/202009040450003.doc

2.咸阳市省级标准化高中公办学校名单http://jyj.xianyang.gov.cn/wcm.files/upload/CMSjyj/202009/202009040450024.docx

  咸阳市教育局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阳市财政局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