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省气象台空气质量预报:2月15日至16日,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渐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24〕3号)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市于2024年2月14日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同步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解除后,要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各县市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值班领导要一线检查禁售禁放情况;充分发挥镇、村、社区广大干部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压实网格责任,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