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质量预报:2月2日至4日,受冷空气和雨雪天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转为有利,我市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24〕3号)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市于2024年2月2日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同步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于2024年2月5日前,将本轮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盖章版扫描发邮箱)书面报送我办(xytwzmb@163.com)。
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4年2月1日